1、泰兴市2009年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项目建设工程处的泰兴市2009年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项目工程(小型农田水利项目)已经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水利厅批准建设。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已经落实。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。
2、泰兴市海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。
3、工程概况 (1)工程地点:黄桥、 横垛、古溪三个乡镇7个行政村。
(2)工程规模:新建或改造电灌站49座、新建衬砌渠道53.81km,配套建设涵洞49座,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人民币。工期为45天。
4、本工程的付款方式为: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,每15天计量一次,支付计量价款的50%,工程竣工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%,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。
5、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,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:图纸中注明的水利水电工程。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。
6、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(1)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: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(2)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:经注册的一、二级建造师(开标时,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唱标。)
7、请申请人于2010 年3 月9 日17:30时前到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,根据泰建招(2007)5号《关于实行施工企业IC卡投标报名的通知》,报名经办人须持IC卡刷卡回执及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完成报名,并于
2010 年 3 月 9 日 15:00~17:30 时到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。
8、投标单位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。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,并携带中国人??换取缴款收据,凭缴款收据领取招标文件。投标保证金:金额:伍万元
,缴纳形式: 电汇 ,户名: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,帐号:32001766344052501958,开户银行:
建行泰兴市中兴路分理处 。
9、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,具体审查办法见附件一。
10、根据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管理规定》(泰建管(2009)45号),注册地非本市的建筑施工企业,需先到泰兴市建筑管理处办理《外地建筑企业进泰备案表》,再持《备案表》进行报名。
11、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,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二。
12、以上活动均在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。 |